【課程公告】114-2「適應體育班」申請說明
因故不宜從事激烈運動或游泳者申請轉至適應體育班注意事項
一、申請資格與應備文件
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:
1. 近期內之醫院診斷證明(不得為診所開立)。
2. 身心障礙手冊。
3. 重大傷病證明卡。
並請同時填寫「適應體育班申請表」,經原授課教師簽名後,送交體育室教學組審核。
※ 重修體育課之同學:請務必先於選課系統加選一門體育課程,完成選課後始得提出轉至適應體育班之申請。
二、申請地點:
八甲校區體育室 2 樓 教學組。
三、申請期限:
開學日起至學期第 12 週截止。
四、備註說明:
適應體育班以當學期實際開課時段為主。
逾期恕不受理申請,請同學留意辦理時程。
如有相關問題,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:
☎(037)381263
體育室 教學組 敬上
一、申請資格與應備文件
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:
1. 近期內之醫院診斷證明(不得為診所開立)。
2. 身心障礙手冊。
3. 重大傷病證明卡。
並請同時填寫「適應體育班申請表」,經原授課教師簽名後,送交體育室教學組審核。
※ 重修體育課之同學:請務必先於選課系統加選一門體育課程,完成選課後始得提出轉至適應體育班之申請。
二、申請地點:
八甲校區體育室 2 樓 教學組。
三、申請期限:
開學日起至學期第 12 週截止。
四、備註說明:
適應體育班以當學期實際開課時段為主。
逾期恕不受理申請,請同學留意辦理時程。
如有相關問題,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:
☎(037)381263
體育室 教學組 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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